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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调研

关于海东市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根据新修订的监督法相关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计划,5月22日至2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建军带领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深入到乐都区、民和县、循化县对海东市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汇报,并与市、县(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查看了2024年一般债和专项债重点项目乐都区洪水镇湟水河支流双塔沟河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民和县川垣南路公租房、民和县城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循化县积石镇驼泉路、循进路、南过境公路道路附属设施建设和循化县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调研组成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一)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388.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1.83亿元,专项债务196.48亿元。分县区情况:市本级115.53亿元,海东工业园区83.35亿元;乐都区38.36亿元,平安区17.21亿元,民和县58.15亿元,互助县27.99亿元,化隆县26.25亿元,循化县21.47亿元。

(二)债务限额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末,全市债务限额调整为396.35亿元,其中:一般债198.82亿元,专项债197.53亿元,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债务结构情况。从债务期限结构看,10年期内债务占比88%,15年期债务占比2%,20年期债务占比2%,30年期债务占比8%,债务期限结构总体较为合理。

(四)债券发行和资金投向情况。2024年全市共发行各类债券57.98亿元。一是发行一般债券19.83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非收费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二是发行专项债券13亿元,主要投向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及存量债务置换。三是发行再融资债券25.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76亿元,专项债券14.3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债券项目的落地实施,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在补齐民生短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债务偿还情况。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22.28亿元,其中政府债券还本10.72亿元,主要通过再融资债券方式偿还8.7亿元,财政资金偿还2.57亿元(外债还本0.55亿元);政府债券付息11.01亿元,主要通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偿还。

二、债务管理措施

(一)健全制度,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债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债务举借审批、资金使用监督、风险预警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形成覆盖债务管理全流程的制度框架。成立了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工作。通过制定部门职责清单,细化财政部门资金监管、发改部门项目审核、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等职能,形成权责明晰、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债务规模、结构、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债务管理透明度。

(二)严控规模,筑牢风险防控底线。综合考量全市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支水平以及偿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运用科学的债务风险评估模型,精准测算并合理确定年度债务限额。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对超限额举债行为实行“零容忍”,从源头上遏制债务风险的滋生。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实时跟踪债务规模、结构及偿还情况,通过风险监测系统发出预警信号及时采取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资金使用等措施化解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监督,资金效益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债券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从项目申报阶段开始,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的可行性、收益性进行严格评审,确保债券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海东发展规划的优质项目。在资金拨付环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资金审批制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按照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2024 年,债券资金平均拨付及时率达 98%,有效避免资金闲置和挪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四)加大化债,债务结构持续优化。在债务管理工作中,市政府将债务化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债务化解工作。一是强化预算统筹管理,精准测算年度偿债任务,将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收支、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等全面纳入预算,确保债务规模、结构及风险可控,切实增强预算完整性与约束力;同时,将债务化解与年度预算编制同部署、同落实,优先保障债务化解资金安排,对符合置换政策的到期债务提前置换,有效缓解年度还本压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 “谁举债、谁偿还” 原则,督促项目单位履行偿债义务,推动项目运营收益及时入库,降低财政垫付风险,坚决守住法定债务不违约底线。三是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通过再融资、增收节支、盘活存量资金、出让政府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等方式,多措并举完成了年度化债任务。在债务结构优化方面,重点调整期限结构,增加长期债券发行规模,有效缓解短期偿债压力;深化政银合作,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等低成本资金支持。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实现同比下降,通过债务期限结构优化和融资成本压降,既减轻了财政利息负担,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后续发展腾挪出更大资金空间。

三、存在的问题

(一)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当前,全市政府债务总量仍然较大,隐性债务通过专项债券置换后,债务结构发生变化,但债务总体余额未实质性改变,虽然短期内偿债压力得到缓解,但增加了后期还本付息压力和财政可持续风险。债务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缺乏有效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举债渠道多元分散,还存在隐性债务监管盲区,加剧了债务结构复杂性与违约风险,亟需强化全周期风险管控与决策约束机制。

(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偿债压力持续加大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萎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锐减、经济发展质量不高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 “三保”刚性需求与民生等领域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突出,用于偿债的可支配财力较少,偿债资金难以有效保障。隐性债务存量较大,尚未完全彻底化解,债务总量仍在增加,部分区域债券资金使用仍不规范,未来几年集中到期债务多,形成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持续加大

(三)个别项目效率不高,收益未能达到预期。部分专项债务项目储备不足,前期论证不充分,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实,项目建设方案不合理等问题,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延期等情况,影响了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部分项目申报中存在“重争取、轻管理、轻运营”问题,没有综合考虑偿债能力,存在审核把关不够严谨,收益测算不够精准,项目收益难以达到预期等问题。 2022 年开工的民和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总投资 1.18 亿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 0.9 亿元,原计划 2023 年 7 月投入运营,因选址调整、设备采购延迟等原因,至今尚未完工,无法产生预期收益。垃圾焚烧项目自 2024 年 10 月运营以来,因生活垃圾实际处理量不足预期的 60%,每年需从四县(区)调运垃圾,光民和县就承担垃圾处理运输费用120多万元,既加重了财政负担,又影响了项目收益难以覆盖债务本息。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制度约束,严控债务规模严格贯彻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超预算实施项目,严禁违规举债上项目、铺摊子。将任期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盲目举债、过度举债行为严肃追责,压实 谁借债、谁偿还主体责任。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确保盘活的资金资源优先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实现全方位监管和定期报告,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评估偿债能力,合理控制债务余额规模与增速。同时,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非刚性项目预算,将有限资金优先保障三保及债务化解,严守隐性债务管理红线。

(二)优化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聚焦债券资金绩效管理,从推进项目库建设入手,压实使用地区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科学安排特别国债及债券资金,使 “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项目更加集中于全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优化资金投入和补助方式。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政府债券支持方向,围绕十五五规划和市、(区)发展重点领域,认真做好债券项目储备,严把项目可行性研究、收益评估及前置审查关,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债券资金支出率和资金使效益。选取进度缓慢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督促强化项目管理,发挥债券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健全风险防控,化解存量债务不断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针对财政收支矛盾与偿债压力,尝试建立偿债备付制度,在预算编制阶段按不低于当年一般债券到期本金 5% 安排备付资金。对专项债券,强化项目管理与收益收缴,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将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切实防范违约风险。用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压减平台数量。健全债务形成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监控高风险地区并实施帮扶。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长效防控机制。与此同时,逐步建立完善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报告制度,新增债券资金额度、使用方向等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建立人大监督、政府负责、财政牵头、发改和工信等部门具体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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