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鸟成云一行来我市开展乡村振兴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简松山,党组成员、副主任白万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成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志军陪同调研。市人大有关专工委负责人,化隆县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海东市、化隆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汇报。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及基层代表作了发言,并就乡村振兴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鸟成云对海东市近年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加快推进省级乡村振兴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认清立法的形势任务。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我省乡村振兴省级立法尚处于前期调研阶段,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紧迫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启动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纳入立法计划,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条例早调研、早立项、早通过,为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大业保驾护航。二要明确立法的总体要求。制定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要紧扣立法的目标和任务,充分体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总体要求,按照地方立法“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基本原则,把上位法具体化,切忌照搬照抄。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搭建好我省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三要把握立法的科学方法。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要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体现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立法调研,全方面听取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找准立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质量完成好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顺利推进我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会后,调研组一行深入化隆千佛缘农业产业园、日兰田园综合体、全域黄河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等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农民增收保障、乡村旅游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并与县、乡、村及园区负责人深入交谈,询问项目带农助农、项目收益、要素保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