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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6月1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国有资产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市国资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履行国资监管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监管手段不断优化,国企改革稳妥推进,国有资产运营质态得到提高,保值增值能力得到提升。同意这两个报告。同时也指出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资产利用率不高、国有资本风险防控工作亟待强化。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厘清各类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明晰责任边界,因企制宜,不断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企业发展目标和路径。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围绕主业发展,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拓宽国有企业经营性收入渠道,将优质公共资源的经营性资产纳入国有企业管理,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扎实推进内部资源整合,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资产水平的优化提升,推动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在提升城市功能、保障服务民生和引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主体功能与关键作用。   

三、强化风险防控,努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把加强风险防控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积极向中央、省上争取政策支持,通过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预警等方式,增强化解债务和有效管控运营风险的能力。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帮助和支持国有企业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强化监督实效。依法将国有资产相关规章制度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强国资监管机构监督、审计监督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工作衔接,形成合力,构建国有资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以及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加强国有企业优质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国资委协商推进事业编年轻干部进企业交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造就专业人才队伍,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内控制度,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上篇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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