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通过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和实施,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承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海东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及省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执法检查
(一)开展《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开展《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四、专题询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承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法制统一。
承办部门: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