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市的全面、正确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组织部分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及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朵云的带领下,于4月27日至30日先后到市公安局和乐都、民和、循化、化隆四县(区),对我市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和四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和“两院”及司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平安县平安派出所、民和县马场垣派出所等十个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查阅了个别案件卷宗。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度重视,坚持教育与宣传同步、打击与防范并举,积极营造和优化执法环境,强化治安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检查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将治安管理处罚法列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案件、侵财型案件和“黄、赌、毒”等案件要予以高度重视,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打击和治理,切实解决社会治安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加强技防、物防、人防,形成强大的社会防控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继续加强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公安业务技能素质;科学合理配强警力,让警力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政府综合协调、公安机关主抓、各职能部门配合协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为全面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