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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坚定制度自信 推动人大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委员长张德江同志在2017年12月14日在参加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交流研讨会时,作了题为“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的讲话。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精髓,回顾总结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探索创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历史,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总结、继承、完善、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遵循,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通读委员长的讲话精神,循着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发展的历史足迹,我们就会深深地感受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根源在于我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我党区别于国民党独裁专制的根本标志,也是我党在各个历史危机关头辨明方向,正确决策的智力源泉。作为中国共产党在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雏形:罢工工人代表、农民协会、工农兵代表苏维埃等都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应用而生。历史的实践也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根植于中国社会的土壤、根植于全国各族人民,吸收中华民族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的精华,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创新和发展。

学习领会张德江委员长的这篇讲话精神,结合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展的实际,我们就会深深地感受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海东在1978年经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和行政公署,此后于1992年6月11日正式设立海东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2000年4月9日,经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设立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受省人大常委会和中共海东地委的双重领导。2013年,海东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同年7月8日、9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法检“两长”。2016年11月,市二届人大顺利完成换届。从海东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建立到今天海东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两年,海东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26年的建设发展历程。26年来,海东市虽然历经了由省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逐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转变,但任何转变,都是在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这一最核心、最本质的要求下得以实现的。海东地区乃至海东市的人大工作,始终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项原则。在党的领导下,海东人大依法行使立法、监督、任免、决定重大事项等职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工作,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海东市26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今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始终要遵循这一最核心、最本质的要求。 var hasFJ = ''; if (hasFJ != '') { var FJarr = hasFJ.sp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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