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在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专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建军的带领下,于9月14日至15日,深入乐都区、互助县、化隆县部分乡镇,实地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自2019年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以来,海东市狠抓思想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责任分工到位,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确保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落地,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高标准农田53.43万亩,总投资金额10.64亿元。2022年下达建设任务9.7万亩,下达资金1.73亿元,计划实施7个项目,目前批复项目6个,平安区项目已开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按照市委总体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工程,依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要求进行安排部署,通过采取成立领导班子、强化保障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了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的工作合力。各县区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建设程序要求,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设计、审批、评审等全过程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农业农村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农田建设,通过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聘请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方式,成立了专门的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推进及验收工作。同时,组织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观摩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严格执行项目实地考查评审制度,按照程序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第三方评估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二)科学规划设计,逐步提升农田建设质量。市政府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撂荒地整治、化肥减量增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国土绿化等工作相结合,对建设项目和资金实行统一安排,统筹使用,整体推进。各县区严格落实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具体安排,依据青海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各地实际,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明确项目建设技术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内容,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更加适宜机械化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三)精心组织实施,持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地见效。组织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指挥部并常驻办公,督促监理及质检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人员配置。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对发现或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管理和协调处理,对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提出对策和建议,提高工作效率。定期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得到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区的各类档案资料得到有效利用,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严格执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立群众监督、专业监理、现场管理、业主督查等关键环节互相补充、协同一致的“四位一体”监管体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到位,实现项目建设精细化。
(四)强化协调沟通,做好农田基础保障工作。市政府坚持融合发展,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农业等任务有机结合,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发挥最大效益。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形成了从规划设计、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一整套规章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拨款,项目竣工后,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严格实行县区级报账制,根据合同规定,按照施工进度、质量考核、审计结果拨付项目资金。相关部门严把工程预决算管理,按照工程预决算编制说明,准确、真实、合理地核算工程成本,按照项目批复计划控制工程支出,充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工作有待优化。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技术管理力量薄弱,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对项目的前瞻性预判不足,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项目配套不完善。因疫情影响,对项目前期以及物资运输、施工电力的保障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影响,延误了项目建设进度。
(二)建后管护有待规范。因管护机制不健全、管护意识不强等多种原因,已建成的农田设施得不到有效维护,部分水渠、机耕道有损毁现象。
(三)资金投入有待提高。由于基层政府财力薄弱,资金保障难度较大。部分地区土地平整、沟渠、道路修筑任务重,存在投资标准偏低和建设成本较高相矛盾的问题,且项目资金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四)项目效益有待提升。耕地资源有限,且地块破碎,集中连片较少,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作业,项目实际利用效率较低,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在项目设计规划阶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项目区域内现有的各项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经营情况、田块形态、水系分布等现状,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化设计,确保项目合理、实用。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与农技、农艺、农机结合,完善灌排配套设施,结合实际适度推进土地平整,全面提升土壤地力。加强田间机耕道、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围绕高标准农田各项配套设施后期管理、维护、提档升级等方面,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努力建成更多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良好并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
(二)进一步加强建后管护。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纳入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重要内容,实行属地管理责任、配备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定期对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真正把建后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切实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
(三)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继续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统筹整合相关部门涉农项目和资金,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扶持,减少地方财政压力。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切实保障项目投资,对各县区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配套,整村连片推进项目力度,增强农民生产信心,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四)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加大土地规模流转力度,对于流转耕地,进行重新划分,实施“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治理、促进“宜机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项目产出综合效益。鼓励引导农户向种植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高标准农田,壮大特色产业规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入推进撂荒地整治,制定政策措施,分类精准施策,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实现撂荒地复耕复种、应种尽种,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强化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业结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确保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