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6月19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周发莲、刘琪为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马建国的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关于周发莲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24年6月19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周发莲、刘琪为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马建国的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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