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东实践的法治需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足海东发展实际,突出海东特色,解决海东问题,以高质量立法助推海东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
拟于4月底前完成
承办部门:法制和监司委、农环委、法工委
2.制定《海东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条例》;
拟于4月底前完成
承办部门:法制和监司委、财经和城建委、法工委
3.修改《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
拟于8月底前完成
承办部门:法制和监司委、财经和城建委、法工委
4.征集2026年立法项目;
拟于10月底前完成
承办部门:法工委、各专委会
5.指导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承办部门:各相关专委会
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