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星全鸿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祁昌生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公告。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届〕第一百一十八号
2026年1月23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星全鸿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祁昌生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公告。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