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新修订的监督法相关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计划,5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建军带领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赴乐都区、民和县、循化县就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市及各县区政府就2024 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所负责项目,对债务管理工作进行补充发言,并就如何更好地化解债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调研组先后实地查看了乐都区洪水镇实地检查湟水河支流双塔沟河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民和县川垣南路公租房项目、民和县城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循化县积石镇驼泉路、循进路、南国境道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循化县健康医疗城附属配套用房及室外工程建设项目、循化县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在项目现场,调研组详细询问了项目进度,查看了资金使用台账,深入了解了项目效益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就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探讨。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市、县(区)政府在债务管理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调研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海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使用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促发展的积极作用。健全债券使用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实行政府债务“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在隐性债务化解上,要综合施策,把握政策节奏,利用好上级政策组合工具,按时完成化债任务。三要完善长效机制,统筹好风险防范、稳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关系,落实好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等举措,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四要强化监督管理,市人大财经和城建委、预算工委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监督,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