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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坚持精细特色 务实创新  立法工作迈出坚定步伐


近年来,海东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海东实际,推进精细、特色立法实践,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对立法规划、法规起草、征求意见、法规审议等作出规范,成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指引。同时,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制度、立法计划工作制度、立法智库专家工作规定等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实施等方面的内容,明确立法流程,完善技术规范。并建立和完善了立法沟通协调机制,实行立法规划项目库管理、法规案交接、立法论证、法规实施发布会、新出台法规执法检查等多项制度,不断增强了立法工作的合力,确保了立法工作的精细、合法、规范。

二是推进立法工作创新。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依托作用,主动做好在重点立法领域、重大立法项目上的协调与指导,提高了立法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保证了立法的进度和质效。在具体工作中,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效这个关键,紧密联系海东实际,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建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立法项目,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注重立法规划制定、项目选定、法规起草、法规审议等各环节工作,在做实起草、做精修改、做好推进上下功夫,确保立一件、成一件。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网上发布法规草案等形式,有效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健全立法智库运行机制,注重发挥立法智库专家“智囊团”的作用,为立法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立法。近年来,我们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入手,制定出台了6部实体性法规,有效发挥了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如:聚焦民生实事,制定出台了《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成为全国在该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制定出台了城市管理、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条例,为打造现代化新城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为巩固和提高“三绿”建设成果奠定了基础;围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制定了河湟文化保护条例,为打造新时代河湟文化新高地注入了活力。同时,我们正在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和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海东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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