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海东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方兰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小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立法协调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索南汇报了市政府立法工作情况。王佐龙主任听取汇报后,对政府各部门在立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组要结合海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不仅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向好发展的需要,还是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需要,更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需要。2020年立法任务已确定,起草、审查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做好条例起草工作,为奋力实现兰西城市群节点城市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其次,要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全面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能。做好立法工作,关键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一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要广开言路,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三要科学论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借助他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立法水平;四要加强监督,推动立法的实施和后评估工作。
再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今年的立法任务圆满完成。今年立法工作总体趋势向好,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起草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重视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立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立法人员培训;要做好立法计划,成员单位要按照的规定,提早酝酿立法项目,对照上位法的规定,结合海东发展现状,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切合海东实际的立法项目,按要求报送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