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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

省人大常委会赴海东开展《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青海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6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来我市开展《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青海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循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及民和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海东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队伍建设、案件办理以及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两项立法内容与市县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尼玛卓玛在对海东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做好这两项立法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内在要求。

    尼玛卓玛强调,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各主要执法单位要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重大责任,一要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二要加强协调联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可追溯、可评查、可举证、可追责,增强监督工作刚性。三要强化科技支撑。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着力打通“数据壁垒”,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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