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8月5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宏强带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青海天健硅业有限公司、海东市博峰矿业有限公司、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民和县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互助县中房文昌苑一期二批次项目施工现场、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循化县中交三公局大清高速二标段和循化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认为,自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全部贯彻,坚持把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作为法治海东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强化依法治理、狠抓预防治本、深化源头管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推进安全发展是政治之责、发展之基、民生之福,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答好安全生产这道必答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要求,将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运用通报、提醒警示、约谈、专项巡查、重点管理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要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制约和举报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落实安全承诺。同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力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三要加大检查力度。围绕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完善重点环节、重点工序等岗位操作规程,使一线从业人员知晓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统计、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解决,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四要提升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加强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要强化宣传引导。多主体、多渠道、多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和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实施应急素质能力提升全民行动,提高应急知识技能普及率,健全完善应急素质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增强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安全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