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在海东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期,海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代表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各县区代表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及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泓,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瓦世德,秘书长严志忠,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处负责人、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检查调研组一行采取会议座谈、实地检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两区四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代表法的情况、政府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县(区)乡镇人大“两室一平台”建设及作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及代表在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研。检查调研组一行参观考察了在乐都区雨润镇、平安区三合镇、民和平兴建设集团、互助县丹麻镇、化隆县群科镇、循化县查汗都斯乡召开的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座谈会;实地检查了互助县东河乡、化隆县牙什尕镇、循化县清水乡、民和县新民乡、马场垣乡、平安区平安镇代表活动室建设运行情况;旁听了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民和县新民乡千户湾村、平安县小峡镇、化隆县群科镇、循化县查汗都斯乡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走访了近年来在发展壮大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全力实践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费绪章、李世新、苏晓莉、李连和、尹得胜、孙玉梅、罗平兴、陈青云、王延明、马鹏举、韩黎明、马勇等代表。每到一处,检查调研组成员仔细倾听代表们的发言,认真翻看各项活动资料,详细询问代表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对于代表们近年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作出的骄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他们要时刻不忘人大代表的身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不负人民重托,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海东的建设进程中来,积极为海东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检查调研组指出,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只有人大代表积极、高质量地履行代表职责,才能更好的落实人大制度,真正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也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选择产生,每一张选票都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人大代表必须在思想上有高度的荣誉感和代表感,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的传递者,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作为人民的代表必须密切的联系群众才能确保自己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意见,真心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做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代言人,做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做困难弱势群众的贴心人。三要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代表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主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认真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为促进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的相关工作献计献策,对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敢于提出批评,敢于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确保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四要积极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人大代表大都工作、生活在基层,与广大人民群众朝夕相处,心心相映,联系密切。通过人大代表,既可以使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到广大群众中,做到上情下达;又可以使党和国家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熟悉社情民意,做到下情上达。五要勤奋学习,不断提升履职素质。人大代表只有坚持学习,才能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满足履职要求,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要认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